GJB9001C-2007 质量管理体系要求,这份标准的上位法规文件为《武器装备质量管理条例》(国务院、中央军委582号令联合颁布)。
针对武器装备论证、研制、生产、试验、维修和服务的特点,GJB9001C更加明确了风险管理、通用质量特性、软件工程化、外包外协、关键过程控制以及质量保障等方面的要求,这些要求在标准中的体现如下:
1、武器装备质量管理提携要求的内容,即标准的B部分。如标准的“7.6质量信息”,该条款的要求是GJB1686《装备质量信息管理通用要求》的简化,装备承制单位可以根据本单位实际,参考GJB1686建立并实施质量信息管理系统。
2、GJB9001C的规范性引用文件中罗列了24项国家武器装备科研生产类要求文件,其中除了GJB1405《装备质量管理术语》和GJB451《可靠性维修性保障性术语》两项术语标准外,其他引用标准均为要求,这些标准的要求通过规范引用成为GJB9001C的要求。
3、标准条文中的引用。如GJB9001C中“4.4.1k)根据承担军用软件诚挚任务的特点,按照GJB8000、GJB5000和软件工程化要求,建立并实施相应等级的软件工作过程(见8.1)”,类似要求在GJB9001B中都是以注释方式提出,本标准要求更加明确。
4、新版标准的附录C为GJB9001C相关国家军用标准目录,该附录为资料行附录,给出了61项相关国家军用标准。
新标准更强调国家军用标准在武器装备质量管理体系中的应用。